关于举办2015年度中国总会计师
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总协〔2016〕4号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各分会、南京代表处、各会员单位及会员:
经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总协)各分会、广大会员和全国各行各业总会计师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 2014年度中国总会计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取得圆满成功,获奖论文已正式结集出版。为促进我国总会计师事业发展,繁荣学术交流活动,促进理论研究,交流工作情况和工作经验,提高总会计师参与企业经营及决策的综合能力,提高理论和实务水平,确保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总协决定举办2015年度中国总会计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论文范围
1、自2015年1月10日至2016年1月期间,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总会计师(包括总会计师、首席财务官、管理合伙人、财务主管、财务总监等下同)、高校和科研单位研究人员及我会会员等撰写并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的论文。
2、自2015年1月10日至本次征文截止上报日前,由上述人员参加本次论文评选活动而撰写的论文。
参评论文应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服务财政工作、服务总会计师事业发展,重点对总会计师队伍建设、管理会计体系建设、企业内部控制、企业税收管理体制改革等进行研究和探讨。
二、参评论文推荐程序
符合上述参评范围的论文,由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或分会归口进行初步评选,然后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一)连同所推荐的参评论文的打印稿、摘要及其电子文档一式6份在2016年4月底前报至中总协(同一作者只可推荐一篇,下同)。地方总会计师协会、分会拟推荐的论文,请标明“首选”、“次选”、“三选”等字样,以便于评审参考。
尚未建立总会计师协会的地区或系统的申报人员及高校科研单位人员,直接加入中总协的会员单位的总会计师或个人会员,可将符合上述参评范围的论文在填写自荐表(见附件二)后连同其打印稿6份、摘要和电子文档在2016年4月底前直接报至中总协。
已经发表的参评论文,须将刊载该论文刊物的封面或报头以及目录或版面中有关部分的复印件一并寄上。已获其他奖项的参评论文,请提供有关获奖证明的复印件。
三、论文格式要求
1、篇幅1万字以内。
2、论文结构包括:标题(30字以内),摘要(300字以内),关键词(3-5个),正文,参考文献。
3、正文: 宋体小四号字体,1.5倍行距,内容分段编排(不排章节),按一、(一)、1、(1)、依次进行排序。
4、按word格式输入。
5、注明作者信息: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四、论文评选程序
1、参评论文的初评工作由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各分会组织进行,因所属地区或系统没有建立总会计师协会等原因直接寄至我会的自荐参评论文,其初评工作由我会秘书处组织进行。
2、我会秘书处对各地方协会、分会通过初评的论文进行要件审核。要件审核合格的参评论文,由我会秘书处进行统一编号,交评审委员会复评。
3、经评审委员会复评后,按评价得分从高到低,依次评出一、二、三等奖50篇。根据情况,酌情调整。
4、参评论文获奖方案报协会批准后公布。获奖论文的作者将获我会颁发的证书。获奖论文由我会结集出版。协会有使用获奖成果的权利并根据工作需要向有关主管部门予以推荐。
五、评选工作组织
搞好2015年度中国总会计师优秀论文的评选工作,对加强我国总会计师理论工作和学术交流,提高总会计师的科学履职能力,加强总会计师队伍建设,扩大中国总会计师的影响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将成立2015年度中国总会计师优秀论文评审委员会,委员主要由协会学术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部分专家以及财政部具有专业能力退休领导干部组成。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各分会要积极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的总会计师参加本次论文评选活动,做好优秀论文的推荐工作。协会将根据各单位所推荐论文的数量、质量情况,授予优秀组织奖称号。
六、评选经费及赞助
为使优秀论文评选工作取得必要的财力支持,欢迎有关单位有关方面予以支持,对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提供赞助。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1820室
邮政编码:100142
联系电话:010-88191888、88191889
电子信箱:kyzx@cacfo.com
联 系 人:宋威 郭伟
赞助费收款单位: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帐 号:862082937210001
附件:
1、中国总会计师协会2014年度中国总会计师优秀论文参评
推荐表
2、中国总会计师协会2014年度中国总会计师优秀论文参评
自荐表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二0一六年三月二日 ·附件1:优秀论文参评推荐表 ·附件2:优秀论文参评自荐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