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文件
中总协〔2007〕46号
关于召开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四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筹备组),各分会(筹备组),各会员代表:
根据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章程和中国总会计师协会2007年常务理事会的决议,经主管部门批准,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定于2007年12月16日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召开。
一、会议宗旨与任务: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研究部署今后工作,修订协会章程,选举产生协会第四届理事会,本着“家兴、桥通”的目标,进一步搞好协会自身建设,从而开创协会工作的新局面。
二、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2、审议《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章程》(修改草案);
3、审议《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修改草案);
4、选举产生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
三、会议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07年12月15日下午开始报到
2007年12月15日晚19:30—20:30预备会议,参加者为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委会全体成员
2007年12月16日8:30—17:30会员代表大会,参加者
为全体会员代表
2、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四、会务安排:
1、请填写参会回执,12月10日前传真或电子邮件至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传真/电话:010-88191871、88191870
邮件地址:cfo@cacfo.com
2、乘飞机前来开会代表,需接站者,请在回执中填写,以
便安排接站事宜。
3、全体代表会议食宿费由协会统一支付。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抄报:中国科协、财政部、民政部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地方财政监察专员办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参会回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