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培训中心[2012]137号 中总协[2012]54号
关于举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与营业税改增值税 及全面预算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自《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发布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制定了一系列企业所得税配套、补充政策文件。同时,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深圳等10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明年将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为帮助企业及时准确掌握在汇算清缴工作中的政策依据及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变化,加强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将全面预算管理与企业发展战略完美结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研究,确定继续合作,于2012年12月在广东•深圳举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与营业税改增值税及全面预算管理培训班”。由北京华夏星源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 现将本专题培训班具体方案予以印发。欢迎各企事业和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附件:一、培训班具体安排 二、报名回执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章)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章)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具体安排 ·报名回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