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文件
中总秘〔2012〕29号
关于举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与 营业税改增值税及内部控制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各分会、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4月16日发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制定了一系列企业所得税补充和配套政策;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从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深圳等10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2013年还将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加之,中国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正在全面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为帮助企业和相关单位及时准确掌握在汇算清缴工作中的政策依据及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变化,建立健全企业财务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体系制度,确定于2013年1月在广东•深圳举办一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与营业税改增值税及内部控制培训班”;由北京华夏星源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 现将本专题培训方案予以印发。欢迎各企事业和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附件:一、培训班具体安排 二、报名回执表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章)
二Ο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具体安排 ·报名回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