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文件
中总协〔2013〕9号
关于在海南举办“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 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各分会、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财政部于2012年11月29日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随即又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和《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3]2号),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政策的相继出台,不仅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核算基础等内容进行规范,还对财务管理中预算、收入、支出、结余资金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增加了决算管理相关内容。为确保新制度的有效贯彻与实施,履行协会服务财政、服务会员的职责,帮助行政事业单位落实财政改革中新制度的各项要求,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与海南省总会计师协会合作,确定2013年4月在海南培训基地举办一期“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高级培训班。 现将培训班具体方案予以印发。望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学习。 附件:一、培训班工作方案 二、报名回执表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章) 二Ο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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