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五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及选举和推荐代表、
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
根据《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章程》规定,经财政部批准,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拟定于2014年2月20日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召开。为做好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的选举和推荐工作,现将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2014年度第一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和《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产生办法》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民主程序,确保代表和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选举和推荐质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推荐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依据《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
办法》(附件1),请你分会推举代表 人,请你地方总会计师协会推举代表 人,并经由所在分会或地方协会民主推荐产生。
协会直管的单位会员代表及财政部等有关方面的代表,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商所在单位民主协商产生。
二、关于推荐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
按照《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候人产生办法》(附件2),请你分会推荐理事候选人 人,其中,含常务理事 人;请你地方总会计师协会推荐理事候选人 人,其中,含常务理事 人,推荐办法比照代表推荐办法,民主推荐产生;直管会员的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商所在单位民主协商产生。
三、其他事宜
1、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选举和推荐工作请务必在2014年1月28日前完成,并报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2、推荐产生的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需填写《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由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3、不是理事候选人,只做为会议代表的同志需填写《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荐表》。
4、上述推荐表除报纸质文档外,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huiyuanbu@cacfo.com.cn。
联系方式: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1832室
邮编:100142
电话:010-88191880、010-88191878、010-88191869
传真:010-88191838、010-88191870
联系人:宋威 刘静
附件:
1、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2、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
人产生办法;
3、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荐表;
4、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
人推荐表。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章)
二0一四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1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附件2理事会理事候选人产生办法
·附件3代表登记表
·附件4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