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五届 理事会第三次常务理事会议的通知 中总协〔2015〕1 号
各位常务理事: 根据工作安排,兹定于2月5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常务理事会议。会议主要议题为: 1、关于设立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计师分会、管理会计分会、代理记帐行业分会的议案; 2、关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变更办公地址的议案。 请各位常务理事对以上议案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可直接修改在原稿上,也可另附意见。意见及修改稿请于2月28日前寄回协会秘书处。如无回复意见,视为同意。审议结果届时函告各位常务理事。 附件: 1、关于设立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计师分会、管理会计分会、代理记帐行业分会的议案 2、关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变更办公地址的议案 二0一五年二月五日 附件1: 关于设立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计师分会、管理 会计分会、代理记帐行业分会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会计强国战略,全面提升会计工作总体水平的指示精神,根据《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章程》第三十二条:“本会下设会计师分会、管理会计分会等若干分会(协会)”的规定,中总协拟设立会计师分会、管理会计分会和代理记帐行业分会。上述分会成立后,在中总协领导下开展本专业和行业内活动,对中总协负责。 目前,我国会计行业虽有大量会计师业务骨干,但尚无专门的会计师职业自律和专业技术经验交流组织,既不利于管理会计推广应用,也不利于会计工作整体水平提高;全国有上万家代理记账公司和十余万从业人员,但由于缺乏监管,行业面临发展不平衡、监管不到位、无序竞争等问题,亟需成立行业组织加强自律管理。中总协设立会计师分会、管理会计分会和代理记帐行业分会,将充分发挥协会服务、监督、协调和自律职能,为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促进我国会计师队伍以及会计相关行业的建设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14年5月,中总协成立由李林池常务副会长任组长、高兴国秘书长任副组长的分会筹备组。筹备组提出分会组织机构推荐办法和分会组织办法,并启动发起会员的邀请、推荐和申报工作,根据分会会员组成、活动需要并兼顾不同方面,分别推荐了分会的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分会主要领导候选人。经过半年多的积极筹备,目前设立分会的条件已基本成熟。近期,分会筹备组提出申请设立三个分会的请示,经秘书处审核并报协会领导,建议设立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计师分会、管理会计分会和代理记帐行业分会,分会成立后,分会秘书处将与中总协秘书处合署办公。 按照民政部以及中总协章程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有关规定,特将《关于设立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计师分会、管理会计分会、代理记帐行业分会的议案》提请常务理事会进行审议。 附: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计师分会、管理会计分会、代理记帐行业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建议人选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计师分会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建议人选 会 长:李林池 副会长:潘晓江、张成栋 秘书长:沈峻梅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管理会计分会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建议人选 会 长:顾惠忠 副会长:李守武、邹平 秘书长:邹平(兼)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代理记账行业分会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建议人选 会 长:高兴国 副会长:孙莉莉 秘书长:于小青 附件2: 关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变更办公地址的议案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注册的办公地点是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1834室。由于场地规模较小,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经财政部党组批准,会长办公会议决定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办公地址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第8、9层。 根据民政部办理相关手续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关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变更办公地址的议案》提请常务理事会议进行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