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总会计师(CFO) 资格证书定期签注管理条例》的通知 中总秘〔2015〕24号
各项目授权机构: 根据总会计师资质水平测试资格认证项目工作发展需要,特印发《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总会计师(CFO)资格证书定期签注管理条例》,此前的《中国总会计师(CFO)职业资质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定期签注管理条例(暂行)》(中总协(2008)31号)同时废止。 附件:《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总会计师(CFO)资格证书定期签注管理条例》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二0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总会计师(CFO)资格证书定期签注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