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民营分会第三届
会员代表大会暨新沪商联合会年会”的通知
中总协〔20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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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和上海新沪商联合会共同举办的“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民营分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暨新沪商联合会年会”定于2015年4月25日在上海召开,请您作为地区或产业民营企业家代表出席。届时将邀请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领导与民营企业家代表进行座谈,听取民营企业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5年4月25日上午9:00,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上海西郊宾馆四季厅。
二、会议日程:
1、民营企业税收座谈会
2、中国民营企业创新思维圆桌畅谈
3、 中总协民营分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和新沪商联合会年会
三、其他事宜
1、代表收到本《通知》后,请尽快填写《出席回执》,并于4月16日前传真至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2、会议期间,代表住宿及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会议不安排接送站,请代表自行前往。
附件:1、西郊宾馆路线图
2、参会回执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二0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请点此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