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暑期新《预算法》下教育系统财政改革新政策解析及会计实务操作培训班”的通知
中总秘〔2015〕34 号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各分会,各会员单位;各高等院校和中小学校,各教育主管等有关单位:
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正案,新《预算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公共预算收支当中的绩效管理要求,为中国预算体制由传统预算向现代预算管理的转型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财政部近年来相继印发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和《新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等制度和规定。新预算法实施需注意哪些问题,如何应对如此大规模地调整教育系统的财政政策,是教育系统财务人员面临的新问题。为学习贯彻和全面落实财政改革中新制度的各项要求,提升教育系统会计人员履职能力和管理水平,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决定在2015年暑期举办“新预算法下教育系统财政改革新政策解析及会计实务操作培训班”。现将工作安排予以印发。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并做好参训人员的报名工作。
附件: 一、培训班工作安排
二、培训班报名表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附件1:培训班工作方案 ·附件2: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