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修班》的通知
中总秘〔2016〕42号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各分会,各副会长单位,各常务理事、理事、会员单位等各有关单位:
2015年9月2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作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配套文件,明确了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总体要求、核心思路、配套措施,并提出了组织实施的工作要求。2016年6月24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公布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这是深化国企改革足以牵动全局的关键性行政规章,是全面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操作依据。如果说去年是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之年,今年无疑将是一系列改革重组方案的遍地开花之年。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已经步入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推动国有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对于企业全面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要求国有经济从一般竞争性领域有序退出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无疑是其最为可行的途径。在“赋予地方更多国有企业改革自主权”已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在供给侧改革与转型升级已然时不我待的大背景下,地方国资纷纷放开手脚,改革重组可谓“火力全开”。
本项目通过“结构化研讨、实务工作坊”等学习方法激发学员内在潜力,帮助学员理解并融会贯通,并邀请有丰富国内外并购重组经验的嘉宾进行实战分享,使学员在深入交流与分享中学习和借鉴核心问题的解决思路、战略性思考方法以及实操经验,助力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与企业重组上市。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做好相关人员的组织和报名工作。
附件:
1、《混合所有制改革与企业重组上市研修班》工作方案
2、《混合所有制改革与企业重组上市研修班》报名表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1:《混合所有制改革与企业重组上市研修班》工作方案 ·附件2:《混合所有制改革与企业重组上市研修班》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