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的新举措 考评的新探索 维权的新尝试
七月的武汉,骄阳似火。湖北省国资委对省属国企的业绩考核体制创新如火如荼……。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财务监督职责和维护所有者权益、为进一步规范出资企业总会计师履职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009年湖北省国资委陆续下达了《省国资委出资企业总会计师履职评估暂行办法》、《省国资委出资企业总会计师履职评议规则》(鄂国资统评〔2009〕68号)和《省国资委关于做好2008年度出资企业总会计师履职评议工作的通知》(鄂国资统评〔2009〕192号)等文件。
根据文件精神,省国资委七月八日在武昌召开2008年度出资企业总会计师现场述职评议会。省国资委有关部门的领导、出资企业的总会计师和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财务部(处)等近七十人参加了评议会。会议由湖北省国资委统评处长蔡平主持,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孙振声同志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孙副主任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对出资企业总会计师进行履职评估是国资委积极探索出资人财务监督的有益尝试,并就如何做好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省宏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省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企业总会计师们用电脑制作的演示文稿,详细介绍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并接受专家组的现场质询。专家组根据他(她)们书面和现场述职情况进行量化评价,省国资委根据其履职考评情况兑现奖惩。被考评的企业总会计师一致认为:通过履职评议使她(他)深感肩负的责任重大、更加明确了今后前进的方向。
参与评价工作的省总会计师协会的代表认为:省国资委召开的“出资企业总会计师履职评议现场会议”别开生面,创造出多个“第一”。由湖北省国资委创新的履职评议制度是监管的新举措、考评的新探索、维权的新尝试。
盛忠谐 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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