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纪念建党90周年
省会计书画摄影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会计学会、全省性专业会计学会、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立90周年,展示会计事业的蓬勃发展和会计人员精神风貌,丰富会员活动,给学会会员一个充分展示其热爱事业、热爱艺术、热爱生活的平台,河南省会计学会、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联合举办“纪念建党90周年全省会计书画摄影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河南省会计学会、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主办,各省辖市会计学会、全省性专业会计学会协办。河南省会计学会、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将成立评选活动工作组,具体组织工作由“两会”秘书处负责。请各协办单位按要求积极组织评选活动。
二、活动安排
2011年4月1日至5月30日,作品征集并组织评选活动。
2011年6月5日前,各协办单位将评选出的优秀作品报送至
评选活动工作组
2011年6月中旬,河南省会计学会、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将组织专家评选出优秀作品,并上报中国会计学会参加建党90周年全国会计书画摄影作品评选活动。
三、奖项设置
此项活动设一等奖3件(书法、绘画、摄影各1件);二等奖9件(书法、绘画、摄影2各件);三等奖18件(书法、绘画、摄影各6件)。获奖作品将由河南省会计学会、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予以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四、活动要求
1.参评对象。参加本次评选活动的作者须为河南省会计学会、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的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所属财会人员;省辖市会计学会、全省性专业会计学会的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所属财会人员;中国会计学会的个人会员。
2.内容要求。参评作品应以歌颂党、歌颂祖国和歌颂会计事业为主题,展现会计人员精神风貌及祖国风光的书法、绘画及摄影作品。
3.作品规格。书画作品统一为四尺斗方或四尺条幅,并填写《书画参评作者登记表》(见附件1),草书、篆书需附释文;摄影作品为十寸照片和原始文件光盘(照片、底片的扫描件),允许作品做必要的后期调整(如对比度、亮度、饱和度等),但不得做任何合成、添加等更改画面技术处理,同时请填写《摄影参评作者登记表》(见附件2)。
4.报送要求:各协办单位务必于2011年6月5日前报送评选活动工作组,逾期不予受理。
五、活动声明
参评作品必须是作者的原创、原件。凡选送作品涉及到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参评作品一律不退。
联系地址:河南省会计学会、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 会员部
(郑州市丰产路91号)
联系人:杨建伟 联系电话:0371-60136375
电子邮件:hnkjxhm@126.com 邮 编:450008
附件:1、书画参评作者登记表(略)
2、摄影参评作者登记表(略)
二0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