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已加入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的单位会员(含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如单位会员代表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根据《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章程》和《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另推举代表贵单位参加本会的同志,填写《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单位会员代表人变更登记表》,并随《登记表》将近期二寸彩照二张,寄至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员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1832室;邮编:100142;联系电话:010-88191878、88191843。)以便办理相关事宜和发放《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员证》。 附:单位会员代表人变更登记表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单位会员代表人变更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