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文件
中总协〔2009〕11号
关于取得《中国总会计师(CFO)职业资质水平
测试资格证书》人员入会的通知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分会,各会员及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同意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进行总会计师相关资质水平测试试点工作的批复》(科协发学字[2006]159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中国总会计师(CFO)协会在部分地区和行业进行总会计师(CFO)职业资质水平测试试点工作。2008年测试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后,相关人员陆续参加协会推广的培训考试和认证的行列中来。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会组织建设,加大为会员服务的空间和力度,经研究决定:凡取得《中国总会计师(CFO)职业资质水平测试资格证书》人员,即可申请加入我会成为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
入会的程序是:(1)可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cacfo.com.)下载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2)填表后附个人近期二寸彩照二张,一并寄(送)我会会员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1832室,邮编:100142);(3)或直接与我会会员部(电话:010-88191878)联系,获取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单位或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4)会员部不定期汇总《会员入会申请表》,报秘书处审核批准后,印发入会《通知》,同时填发《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员证》。会员入会后,享有本会《章程》和会员管理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2009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