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证书》不再实行 一证两用相关事项的通知 中总秘[2020]86号
综合项目管理办公室、各机构、各持证人员: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总协”)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证书》印制和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证书持证人员及会员,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第一次考试起,《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证书》不再实行一证两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一证两用 自2020年第一次考试起,参加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考试并且考试结果为通过的应考人员,中总协一律发放新版证书,新版证书将不再实行一证两用,即《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证书》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管理会计分会会员证》分开发放。 二、关于旧版证书 2020年第一次考试之前发放的一证两用《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证书》与新版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持证人员无须进行更换。 旧版(一证两用)证书持证人员如因证书丢失或损坏,申请重新制作证书的,中总协将根据《关于申请重新制作<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证书>相关要求的通知》(中总秘[2018]22号)相关规定,为其制作并发放新版证书。 三、联系方式 《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证书》相关事宜 潘老师 010-88191884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管理会计分会会员证》相关事宜 郭老师 010-88191888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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