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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布《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考试办法》

等相关考试制的通知

 

 

 

 

中总秘[2022]37



综合项目管理办公室、各机构、各应考人员: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考试工作,严格考试管理,根据近年来各方的反馈意见,对2020年5月8日发布的《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考试办法(试行)》(中总秘[2020]38号)等考试管理文件进行了修订,形成《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考试办法》《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考试考场守则》《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考试办法》

附件2:《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附件3:《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考试考场守则》

附件4:《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考试成绩复核办法》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二〇二



附件1:《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考试办法》.pdf
附件2:《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pdf
附件3:《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考试考场守则》.pdf
附件4:《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考试成绩复核办法》.pdf
附件4:附件:《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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