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考试办法》 等相关考试制度的通知 中总秘[2022]37号
综合项目管理办公室、各机构、各应考人员: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考试工作,严格考试管理,根据近年来各方的反馈意见,对2020年5月8日发布的《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考试办法(试行)》(中总秘[2020]38号)等考试管理文件进行了修订,形成《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考试办法》《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考试考场守则》《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考试办法》 附件2:《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附件3:《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考试考场守则》 附件4:《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考试成绩复核办法》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二〇二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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