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顺延乌鲁木齐、大连、赣州三地管理会计师 (初、中级)专业能力考试的通知 中总秘[2020]90号
综合项目管理办公室、各机构、各应考人员: 经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研究决定,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于2020年8月22日举行的管理会计师(初级)专业能力考试乌鲁木齐和大连考区考试,以及于2020年8月29日和8月30日举行的管理会计师(中级)专业能力考试乌鲁木齐、大连和赣州考区考试的应考人员,鉴于当前防疫政策要求,上述地区管理会计师(初级)专业能力考试顺延至2020年12月26日,管理会计师(中级)专业能力考试顺延至2021年3月27日;同时,该批次考生的补考机会继续顺延一次。 特此通知。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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