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政府隐性债务识别化解、万亿国债 申报与PPP新机制及特许经营项目操作”培训班的通知
中总秘〔2024〕3号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各分会(代表处)、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近期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要严格落实既定化债举措,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健全化债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同时,为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国务院下发《关于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35号),全国人大批准中央财政在2023年四季度开始增发国债1万亿元、提前下达2024年地方2.7万亿的新增地方债、全国地方特殊再融资债券密集发行超过一万亿。与此同时,财政部通报8起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清理整顿9个月PPP重启,国务院办公厅11月8日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这既是稳投资、补短板、防风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措施,也是进一步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拓宽民间投资空间,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为了帮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等参与主体,具备足够的投融资策划能力参与项目,经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长办公会批准,决定举办“政府隐性债务识别化解、万亿国债申报与PPP 新机制及特许经营项目操作”培训班。 现将本专题培训方案予以印发,欢迎各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特此通知。 附件:1.政府隐性债务识别化解、万亿国债申报与PPP新机制及特许经营项目操作培训班工作方案 2.政府隐性债务识别化解、万亿国债申报与PPP新机制及特许经营项目操作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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