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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选并打造《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施行

示范单位的通知

 

 

 

中总协代[2024]5号



各有关单位:

代理记账机构从事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其执业水平影响着广大中小微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2023年11月,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财会监督决策部署,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行为,保证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财政部印发了《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财会[2023]27,以下简称《工作规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加强代理记账行业自律,推动代理记账机构规范执业,提升工作规范施行成效和会计信息质量,发挥优秀代理记账机构示范引领作用,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代理记账行业分会(以下简称中总协代账分会)决定近期在全所有会员单位范围组织开展《工作规范施行示范单位优选和打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

本次优选和打造活动采取“优选试点、以点带面”的方式进行中总协代账分会即日起面向国征集300会员单位进入《工作规范》施行示范单位名单。进入名单的代理记账机构要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要求,在业务承接、工作计划、资料交接、会计核算、质量控制、档案管理等方面全面施行相关工作规范,同步修改完善和细化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流程和业务规范,规范执业程序,加强内部管理与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中总协代账分会将对进入名单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专业培训和指导,并对进入名单的代理记账机构施行《工作规范》情况进行评估,对于施行情况好的代理记账机构经验进行汇总,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

二、培训指导

中总协代账分会制定全国会员单位《工作规范施行示范单位模式进入名单的代理记账机构实施培训和指导。全国各省、市、区、县兄弟协会可参考借鉴中总协代账分会《工作规范》施行示范单位模式,开展对示范单位的沟通宣传和业务指导,跟踪关注示范执行情况,及时解答实施中的实务问题同步研究推进《工作规范》全面施行工作。

三、时间安排

1.4月-5月,会员单位自主报名(报名方式见附件);

2.5月底,中总协代账分会公布示范单位名单;

3.6月-7月,中总协代账分会对示范单位进行培训和指导督促示范单位学习施行《工作规范》

4.8-9月示范单位形成示范模式中总协代账分会组织示范单位施行情况进行评估;

5.10月-12月,中总协代账分会总结示范单位经验做法在全国会员单位全面推广。

四、其他事宜

(一)本次优选打造规范施行示范单位活动不颁牌、不收费。会员单位认真学习《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代理记账工作的意见》和《工作规范》。中总协代账分会将通过免费会议培训、新闻宣传等多种方式推动《工作规范》有效执行;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反馈示范中的问题和经验做法;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本次优选打造规范施行示范单位活动坚持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原则。施行《工作规范》是全代理记账治理的重要任务,考虑到我代理记账机构数量大、规范化程度参差不齐的现状,为提升贯彻落实效率,采取打造示范单位和全面推进落实并行的方式稳妥推进。没有列为示范单位的会员单位也要同步施行《工作规范》,结合本地区实际同步开展宣传活动和实施指导。

(三)本次优选打造规范施行示范单位活动重完善机制,加强行业自律监管。中总协代账分会认真研究不断完善信用等级评定和自律机制,统筹推进代理记账行业“牢基础自律、促发展”各项工作。在日常行业自律过程中将《工作规范》执行情况作为会员重点检查内容,引导代理记账机构规范承揽和开展业务,有效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

优选和打造示范单位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中总协代账分会,联系人:高晓茹联系电话010-88191552

附件: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施行示范单位报名表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代理记账行业分会

                   2024年4月11日



附件:《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施行示范单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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