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证书 被造假的声明 近期,个别社会人员持假冒的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以下称中总协)《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证书(高级)》(以下称假冒证书)在中总协网站申请签注,被官网系统识别。 假冒证书持有人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等相关规定。 中总协已正告该假冒证书持有人,并要求其配合提供假冒证书来源信息。同时,中总协也依法向公安机关反映有关情况,建议对伪造、持有和使用假冒证书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绝不姑息。请社会各界尤其是财务人员及学员提高警惕,谨防无良机构或个人虚假宣传,包括以“交钱直接取证,不用参加考试”为噱头骗取钱款。 感谢社会各界对中总协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项目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声明!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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