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中总秘〔2018〕49号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各分会;各会员单位,各金融机构:
2017年,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8年7月,财政部发布第22号、23号、24号和37号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对企业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提供了具体指引和范例。各金融机构务必切实做好新旧准则转换工作,高质量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及应用指南。
为帮助各单位准确把握“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要义,破解新金融工具准则及应用指南实施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切实有效推进相关工作进展,同时为了总结交流各地区各单位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实践经验,根据有关方面的要求和意见反馈,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拟于近期组织举办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专题培训班。
现将具体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做好相关人员的组织和报名工作。
附件:
1、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专题培训班工作方案
2、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专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二○一八年九月三日 ·附件1:工作方案 ·附件2:报名表 |